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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冬冬律师,蚌埠市知名律师,擅长处理各种刑事、民事、行政、非诉等案件。蚌埠怀远律师网隶属于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 ,位于蚌埠市禹会区。淮河所成立于1997年, 拥有强大的律师团队,拥有各种专业资质。张冬冬律师团队擅长处理各专业领域纠纷 ,秉承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发展理念,解决较多各类疑难纠纷案件... 详细>>
律师姓名:张律师
手机号码:15155224343
微信号码:15155224343
邮箱地址:568604729@qq.com
执业证号:13403202110378645
执业律所: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燕山路冠宜大厦1号楼20层
上诉人(原审被告)朱建荣,男。
委托代理人王卉,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陈其仙,男。
委托代理人高照祥,河南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朱建荣与被上诉人陈其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陈其仙于2010年11月9日向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朱建荣向自己归还2008年12月11日借款10万元,并支付该借款从2008年12月11日起至付清款项之日止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1月6日作出(2010)宛民初字第2304号民事判决,朱建荣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朱建荣及其委托代理人王卉;被上诉人陈其仙及其委托代理人高照祥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2008年10月1日,陈其仙、朱建荣签订了唐河县天乙加油站承包经营《协议书》,陈其仙将唐河县天乙加油站交给朱建荣承包经营,双方约定朱建荣在承包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承包经营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协议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在该协议上签了名。朱建荣在经营期间,由于资金紧张。于2008年12月11日向陈其仙借款10万元,用于购油。陈其仙用自己的农业银行卡转帐10万元到朱建荣指定的陈丽生帐户上。朱建荣用陈丽生农业银行卡多次购油使用。陈其仙后多次向朱建荣追要10万元借款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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