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151-5522-4343

您所在的位置: 蚌埠怀远律师

律师推荐

张冬冬律师 张冬冬律师,蚌埠市知名律师,擅长处理各种刑事、民事、行政、非诉等案件。蚌埠怀远律师网隶属于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 ,位于蚌埠市禹会区。淮河所成立于1997年, 拥有强大的律师团队,拥有各种专业资质。张冬冬律师团队擅长处理各专业领域纠纷 ,秉承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发展理念,解决较多各类疑难纠纷案件...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张律师

手机号码:15155224343

微信号码:15155224343

邮箱地址:568604729@qq.com

执业证号:13403202110378645

执业律所: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燕山路冠宜大厦1号楼20层

蚌埠怀远律师

李争争与被告冯佳佳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李争争,男,1986年7月25日出生,汉族。
被告冯佳佳,男,1989年8月出生,汉族。
原告李争争与被告冯佳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1年5月9日立案受理,同日作出受理决定,并将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送达被告,本案依法由审判员张清琴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争争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冯佳佳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10年7月25日,被告向其借款5000元用于做生意,当时约定2010年8月3日前还清,后其向被告催要,被告给付500元,剩余4500元未付。现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4500元。
被告未答辩,也未向本院提交证据。
原告向本院提交的证据有:2010年7月25日,被告给其出具的欠条一张,证明被告向其借款5000元,归还500元,剩余4500元未付。
本院认证如下:被告未到庭,视为放弃质证权利,且原告提交的证据具有客观真实性,本院予以认定。
根据有效证据,确认以下案件事实::2010年7月25日,被告急用钱,向原告借款5000元,并给原告出具了欠条一张,欠条载明:"欠条,今欠到李争争现金伍仟元整(5000)于2010年8月3日前还清,冯佳佳,2010年7月25日"。该款被告给付500元,余款4500元至今未归还原告。
本院认为:被告借原告5000元,有被告给原告出具的欠条为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本院予以认定。被告归还原告500元,剩余4500元未付,现原告要求被告偿还欠款4500元,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冯佳佳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李争争欠款4500元。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被告负担(暂由原告垫付,待执行中一并结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六份,上诉于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51-5522-4343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燕山路冠宜大厦1号楼20层

皖ICP备2022001270号-17 Copyright © 2023 hh110.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淮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