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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冬冬律师,蚌埠市知名律师,擅长处理各种刑事、民事、行政、非诉等案件。蚌埠怀远律师网隶属于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 ,位于蚌埠市禹会区。淮河所成立于1997年, 拥有强大的律师团队,拥有各种专业资质。张冬冬律师团队擅长处理各专业领域纠纷 ,秉承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发展理念,解决较多各类疑难纠纷案件... 详细>>
律师姓名:张律师
手机号码:15155224343
微信号码:15155224343
邮箱地址:568604729@qq.com
执业证号:13403202110378645
执业律所: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燕山路冠宜大厦1号楼20层
原告程希珍,女,1942年出生。
被告段秀华,女,1959年出生。
原告程希珍诉被告段秀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程希珍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段秀华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被告段秀华与我是亲属关系。2010年4月3日及2010年4月6日被告以女儿交读研究生的学费为由,共从我处借款18
000元,出具欠条两份分别为14 000元和4000元,并保证4月末归还。但直到2010年6月末,被告才将14
000元归还。后我多次找被告要求归还我剩余欠款4000元,但是被告以种种理由推脱。故诉至本院要求被告立即给付欠款4000元及银行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段秀华未答辩。
经审理查明:原告程希珍系案外人徐某某母亲。被告段秀华于2010年4月6日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载明:"段秀华欠某某妈人民币4000"。后被告一直未归还上述欠款。故原告诉至本院要求被告立即给付欠款4000元及银行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本院确认的上述事实,有欠条一份、社区证明一份、手机短信一份、手机缴费单等证据在卷为凭,这些证明材料经庭审质证与本院审查,可以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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