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蚌埠怀远律师
张冬冬律师,蚌埠市知名律师,擅长处理各种刑事、民事、行政、非诉等案件。蚌埠怀远律师网隶属于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 ,位于蚌埠市禹会区。淮河所成立于1997年, 拥有强大的律师团队,拥有各种专业资质。张冬冬律师团队擅长处理各专业领域纠纷 ,秉承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发展理念,解决较多各类疑难纠纷案件... 详细>>
律师姓名:张律师
手机号码:15155224343
微信号码:15155224343
邮箱地址:568604729@qq.com
执业证号:13403202110378645
执业律所: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燕山路冠宜大厦1号楼20层
原告刘连英,女,1958年7月20日生,汉族,住商水县城关镇新区1号。
委托代理人邱坤,男,1979年2月16日生,汉族,住淮阳县许湾乡东张村陈庄。
被告张长安,男,1964年2月5日生,汉族,住商水县固墙镇固墙村。
被告朱青梅,女,1962年11月27日生,汉族,住商水县固墙镇固墙村,系被告张长安之妻。
二被告委托代理人许元昭,男,河南商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胥运生,男,1961年12月7日生,汉族,住商水县胡吉镇后张村5组。
委托代理人胡国华,男,1965年10月18日生,回族,住商水县城关镇健康路中段108号。
原告刘连英诉被告张长安、朱青梅、胥运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于2010年11月10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1年2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连英委托代理人邱坤、被告朱青梅及被告张长安、朱青梅委托代理人许元昭、被告胥运生委托代理人胡国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刘连英诉称,2008年7月23日经被告胥运生担保,被告张长安借原告现金20万元,并约定月息2分,期限6个月。逾期后经索要,被告张长安于2009年7月23日归还利息48000元,之后即以无现款为由推托至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张长安、朱青梅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被告胥运生承担担保责任。
被告张长安、朱青梅辩称,实际借款为12万元,应以12万元计算还款本息,且已经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48000元。
被告胥运生辩称,对原告的诉请无异议,借款20万元属实,其中的8万元是经被告张长安同意后用来偿还张长安欠我的部分砂浆款了。
原告刘连英向本院提供的证据材料有:借款协议一份,以证明原告于2008年7月23日由被告胥运生担保借给张长安现金20万元,被告应予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51-5522-4343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燕山路冠宜大厦1号楼20层
皖ICP备2022001270号-17 Copyright © 2023 hh110.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淮河律师